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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牵扯户口迁移的无房证明相对复杂
  •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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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廉租房,今年的准入标准明确要求:本市市区无房。像一些申请者由于原单位破产等原因,无房证明无法出具,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由当地街道社区出具?无房证明的出具单位有无相关规定……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无房证明出具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申请者户口本如果有明确的服务处所,无房证明就应该由相应的单位出具。
  第二种情况是由申请者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来出具。
  第三种情况牵扯到户口的迁移,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如果申请者是在2005年之后做的户口迁移,户口从甲地迁到乙地,除了出具乙地房产的证明情况,甲地的房产情况也需要出具证明。如果申请者是在2005年之前做的户口迁移,迁移之前的房产情况不用管,只出具迁移之后的房产证明即可。根据今年廉租房的准入标准,以下住房认定为家庭现有住房: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举个例子,如果申请者是在2005年之后把户口从甲地迁到乙地,如果甲地的房子卖了不满五年,也是认定有房的。”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喻雯 张頔 修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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