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见习记者 宿可磊 通讯员 史蕊) 16日,记者从平原县质监局了解到,该局从11日开始对全县34家获证肉制品生产企业、3家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 平原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直至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特别是发现肉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瘦肉精”的原料肉加工食品,食用油生产企业故意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存在生产、使用“地沟油”嫌疑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全县肉制品和食用油的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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