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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订金提不到车因新车出厂价涨了 |
| 经工商部门调解,车行双倍退还订金 | |
- 2012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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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姜积前) 顾客痛痛快快地交了1000元订金订购新车,但到了约定的提车日期时却被告知车价上调,按原价提不走现车。经崂山工商部门调解,15日,车行双倍退还消费者订金2000元。 11月28日,家住崂山区的郝女士在崂山区龙岗路一车行订购了一辆轿车,双方约定购车全款为16.7万元,订金为1000元,销售人员保证在12月14日可提到现车。郝女士交纳了订金后,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在规定日期因其他原因提不到现车,车行全额退还订金。12月14日,郝女士准备好了全款后兴致勃勃地来到车行提车,然而销售人员告诉郝女士,由于此款轿车在出厂时增加了配置,出厂价提高了6000元,郝女士无法按照原价格提走现车,车行可以退还1000元订金。听到这个解释,郝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认为车行存在欺诈行为,将车行投诉到崂山工商分局,要求按照约定的钱款提车或者退还双倍订金。 经调查,郝女士的投诉属实。工商人员认为,虽然此款轿车的出厂价格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上调,但车行一直未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行违约在先,应该补偿消费者。 经调解,15日车行退还郝女士双倍订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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