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德
据晚报报道,16日上午,工业南路与凤凰路交界处东路边的9棵树莫名被破坏,这9棵树的树枝被砍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园林工作人员称是有人蓄意破坏。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树木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切实保护好这些资源,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等很多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城市中破坏树木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一些住户或临街的商铺,就因为行道树给自己停车、进货等带来一点不便,或稍稍遮掩了窗户、门面,便视其为眼中钉,或去头,或截根,或剥皮,或浇灌腐蚀性液体,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决心。 城市里的树木屡遭“暗算”,固然与个别市民的公德意识缺失有关,但我认为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破坏树木的行为很少得到应有的处罚。树木的权属单位是园林部门,可是园林部门并没有针对破坏绿化园林行为的执法权,因此即便发现类似破坏树木行为,也只能禁止或把情况反映给公安部门。而警方对于这些故意毁坏树木的行为,也往往因为情节较轻而没有给予认真查处,或因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给予从轻处罚。因此,才导致了一些人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由“暗算”变为明目张胆的“杀戮”。 因此,对于上述有意毁坏树木的事情,警方不能因为园林养护部门已经知情就不予追究,还应当积极协助园林部门追查违法当事人,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严惩,让其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如此,才有可能保证城市绿化树木不再屡遭“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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