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帅
八里庙大桥翻建工程尚未完工,但河面上却不见一个警示标志,致使一艘千吨货轮经过时被一截铁管击穿,在桥下沉没。但更令船主伤心的还在后面,海事部门和施工方都声称正在协调,船沉运河半个月,打捞工作却仍遥遥无期。美其名曰的“协调”,其实就是推诿打捞的借口。 作为工程施工方,航道清理工作未验收前,理应在航道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但在事故现场,除了岸边一艘施工船舶外,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而作为海事部门,更担负着航道巡查监管的责任,航道内有遗留铁管,且施工方未设立警示标志,负责航道巡查的海事部门就应及时提醒施工方设置警示标志,并对航道通畅进行及时查验。 施工不设警示标志,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由此可见,一些单位安全意识薄弱已经到了何等程度。事故发生后,海事部门和施工方不是赶快解决问题,而是忙着推卸责任。“协调施工单位”“协调上海总公司”“协调……”,事故发生后,“协调”成了船主听到最多的字眼,但就在一句句“协调”中,半个月过去了,千吨货轮仍然沉在运河航道里。 面对事故,承担各自应负责任,而不是相互推诿、扯皮,这才是海事部门和施工方应有的态度。别总拿“协调”当拒绝打捞的借口,如果把这些功夫用到日常的安全管理、航道监管上,王大哥们的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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