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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内收乘客三块钱空驶费出租车被停运五天罚款二百
  • 2012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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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从单位到家,一样的路程,路况也差不多,往返打车费却相差三四元。业内人士称这很有可能是被收了“空驶费”。
  “空驶费”也称“空贴费”,是为了弥补出租车载客出城返程时跑空车的损失而设。按照规定,一旦出城,5公里以上每公里即加收50%的空驶费;在菏泽城区范围内,不管出租车跑多远,都不允许加空驶费。
  据了解,菏泽出租车计价器模式设定为默认收取空驶费,只要摁下一侧“空贴”按钮,就不再收取该费用。但记者调查发现,即便是在城区内行驶,也鲜有出租车司机按下“空贴”按钮,而是“默默”收取空驶费。
  本报菏泽12月20日讯(记者 姚楠) 按照规定,出租车在城区内不允许收取空驶费。近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就接到一乘客投诉,称其在城区内乘坐出租车时,被收取了约三元钱空驶费。经调查取证,20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对该车停运5天的处罚决定。
  4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稽征科接到乘客赵某的投诉,称上午10时许其乘坐冀东出租车公司鲁R-T0779出租车从汽车西站去往火车东站,尽管在城区范围内,驾驶员王某仍向其收取空驶费,共收取车费20元。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核实了赵某提供的发票,根据发票号确定其当日乘坐该辆出租车无疑,便向驾驶员王某询问当时情况。“据驾驶员王某介绍,他当时是按照打表收取车费,并承认最后收了乘客20元车费。”工作人员李建科回忆,按照正常的里程数,正常车费约为17元,“他多收了乘客三元钱左右的空驶费”。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条款,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责令该车停运5天,资格证扣10分,罚款200元,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讨。所属出租公司对该车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处理。
  李建科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一定要索要发票作为乘车证据,工作人员受理投诉以发票号及发票面额为准,“发票是乘客乘车的证据,如果乘客不能提供乘车发票,我们将无法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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