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12月2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近日,东明一市民买到过期食品却因提供不出购物凭证而难维权。最终消协帮其顺利调解,并提醒市民注意保留小票。 16日上午,东明县的王女士回娘家,顺便在城区某小型超市为娘家侄子购买了一箱蛋黄派。没想到,第二天打开后发现蛋黄派已过期。由于王女士将收银小票随手丢弃了导致无凭无证,超市否认她在此购买过蛋黄派,对王女士提出的退货、赔偿等要求也置之不理。 17日下午,王女士来到东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和王女士一起来到超市调查,超市人员依然否认王女士在此购买过商品。最后,经消协工作人员与超市多次协商,商家最终同意了王女士的退货要求。 东明县消协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收银小票虽小,但索取和保管好很重要。顾客购物,超市、商场打出的小票就是顾客的消费凭证。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凭小票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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