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郗小慧 安玉海) 曾经不是姐妹,但因为业务往来两人发展到胜似姐妹,后因账目混乱却反目成仇。日照东港法院执行法官近日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巧打“亲情牌”,巧妙化解了纠纷。 家住日照东港的牟丽丽(化名)与远在连云港赣榆县的顾云(化名)因生意往来而相识,两人脾气相投,很快成为好姐妹,2004年至2008年间,牟丽丽曾连续于顾云处购买拉牙板进行经销。 两人关系日渐亲密,在生意上也就不分你我,账目逐渐混乱。最终两人在一次清算货款时,发生严重分歧,顾云一气之下将牟丽丽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牟丽丽支付顾云货款共计42万元。判决生效后,牟丽丽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顾云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牟丽丽并非不愿付款,只是因为一时经济困难难以筹足款项。 于是,法官先后多次找到双方做工作,并找到顾云的父母,请他们帮忙,老人被法官的认真所感动,亲自到法院帮忙做两人工作。 最终,顾云同意牟丽丽支付其货款30万元,余款自愿放弃,牟丽丽也表示一定积极还款,两姐妹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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