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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廉租房统一“门槛” |
| 文荣乳调整住房保障标准,全市收入标准统一为当地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
- 2012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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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6日,环翠区400套经适房建成封顶。 本报记者 王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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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李彦慧 报道 □通讯员 赵 鑫
本报12月20日讯 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达不到廉租房申请标准—今后,威海市民不用担心成为这样的住房保障“夹心层”了。截至目前,威海全市的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统一。申请经适房和廉租房,家庭年收入标准均为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010年,威海统一了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在全省率先解决了住房保障中的“夹心层”问题。凡年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收入标准不超过17788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均可申请市区两级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经济条件较差,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则可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租住市区政府建设的廉租住房或领取补贴自己租房居住。 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统一后,威海将住房保障范围一步步扩大,逐步提高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截至目前,荣成、文登和乳山市也将该保障标准统一调整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分别为17670元、13532元和11500元,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让买不起商品住房的普通家庭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同时,荣成、文登和乳山市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调整与市区标准一致,为低保家庭每月400元,低收入家庭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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