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只能算蜻蜓点水式治理 @田华 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和公交车道,的确到了该治理整顿的时候了。但是,单单靠着交警的罚款是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只能算是蜻蜓点水式的初步治理。看到了就罚款,看不到的呢?就免了?下次他肯定还会心存侥幸地重犯!即使被罚过款的,遇到堵得死死的自行车道,如果真的有急事,打心眼里不想占用公交车道都难!这就是我骑电动车经常遇到的实际情况。 因为实际的路况摆在那里,汽车侵占自行车道的比比皆是,所以说,首先,要还路于行人与非机动车,这是治理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和公交车道的首要前提;第二,通过媒体多做宣传或者到人员集中的地方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和公交车道等可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等重点条款以醒目的字体标出,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总之,罚款不是目的,只能算是治理整顿的一种手段。 “疯狂”的背后是对路权的争夺 @苏小北 周末,笔者和朋友经过七里堡。只见一位小伙骑着电动车突然从后面窜上来,并飞速从慢车道挤入了车流如织的快车道,偏巧后面驶来一辆小长安,躲闪不及,刮了一下骑电动车男子的衣服。这下点燃了导火索:“你下来,我马上收拾你……”一连串难听的话就冲长安司机发泄。长安司机也不示弱,居然拿车别起了骑电动车的男子。在行人的劝阻下,一场大战总算没有爆发。 在日益拥堵的街道上,电动车如此“疯狂”的行为不是个例。17日下午,在经四纬二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因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当场开具20元罚单。电动车犯错和电动车本身有一定原因。其一,电动车轻便便宜,没有技术含量,但凡会骑自行车的基本都可以轻易驾驶。其二,电动车性能介于自行车和机动车之间。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闹市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而电动车完全可以达到甚至超过这个数。 而最根本的原因是路权之争。电动车随心所欲骑行的背后是市民争取路权的宣战。如今,好多非机动车道常常被机动车抢占,导致电动车无路可走,无奈走上机动车道。只有将电动车的路权归还,才能减少日益增多的事故,加强对电动车的有力监管。规范电动车的随意行为离不开对市民的教育,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凡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不论是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是在路上的行人,都有义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并要为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对待中国式行路问题,仅靠行人和车辆的自律不行,更需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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