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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小区要停暖”追踪
四方代表坐到一起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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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张卫建) 12月19日,本报以《物业扣下取暖费,小区要“降温”》为题对劳动小区物业扣下小区居民取暖费一事进行了报道。24日上午,单位、物业、业主、热力公司四方代表终于坐在了一起。
  负责劳动小区服务管理的滨州宏烨物业公司白姓负责人介绍,今年小区全部用暖的144户居民取暖费确实在12月份之前都已交齐,但之所以有44户居民共计十五万九千余元还没有交给热力公司,是因为小区二、三、四季度物业费还没收齐,再就是水电、维修等支出费用还没有着落。“我们当初入驻劳动小区,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找的我们,这部分费用理应由他们承担。我们也知道取暖费不应该放在我们手中,这么做也肯定不对,我们会尽快交上取暖费。”该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把剩余取暖费交至热力公司。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名姓刘的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小区物业的管理费用与取暖费是两回事,无论如何物业公司不该私自扣留取暖费,致使小区居民利益无辜受损。“小区居民之所以有一部分没交物业费,是因为对宏烨物业的管理极其不满,这是物业公司自己造成的。此外,宏烨物业公司白姓负责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到过劳动小区,该物业对小区的服务管理实质上也早已结束,没有理由再完全收取小区整个第四季度的物业管理费。”对小区管理的各项费用,该负责人称将对所有账目进行审计,该给的钱一定会交给宏烨物业。
  “小区造成的损失应该完全由物业公司承担,我们宁可停暖,也要和物业公司走法律程序。”劳动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名姓陈的业主告诉记者。该业主称,自宏烨物业接手劳动小区后,小区居民对其服务很不满意。今年10月份,业主委员会开了三次会议表达不满,并最终决定不再用宏烨物业管理小区,“其实我们也是刚知道取暖费是被物业公司给扣下了,物业公司这么做不但侵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还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物业公司完全承担。”
  “不论有什么矛盾和纠纷,居民的取暖费任何人都不该私自扣留。我们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将44户居民的取暖费尽快交上,不要让居民利益受到损害。”鑫诚热力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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