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记者帮办》自来办以来,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经常有市民致电本报记者咨询房产相关事宜。《记者帮办》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1866053333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问:原公司倒闭,以前的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答:原公司倒闭,提供工商局开具的注销证明(或者2年以上的吊销证明),以及职工本人符合提取的资料,即可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业务。 2、问:农村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到哪个部门? 答: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理。 本期帮办记者:闫丽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