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25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朱明) 天气转冷,居民生活用电量增加,11月份比上个月增加600多万千瓦时。截至11月份,今年农村居民用电量超城镇近两倍,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城镇。 记者从泰安市统计局了解到,随着天气变冷,居民家中电器使用频率和数量增加,用电量也随之增加。与10月份的13939万千瓦时相比,11月份居民生活用电量增加671万千瓦时。 1-11月份,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超过城镇近两倍。据了解,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总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5.9亿千瓦时,乡村居民11.5亿千瓦时。 从全年来看,截至11月份,全年用电最高峰出现在2月份,为19995万千瓦时。11月份为14610万千瓦时。 1-11月份,全市用电量累计137.6亿千瓦时,比1-10月份提高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最高,为104.6亿千瓦时;第三产业同比增速最快,为5.7%。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速加快,1-11月份,全市工业用电量103.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比重75.4%,比上半年回升5.3个百分点,比1-10月份回升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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