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张晓琳 通讯员 韩凌 高素琦) 2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口计生委获悉,《德州市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出台,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德州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相关手续从速从简办理。 据悉,该《规定》的出台,将极大方便本市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的手续。凡是依法结婚登记且结婚前后均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流动已婚育龄夫妻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婚育证明、2张夫妻近期二寸合影照片即可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此外,属于省内流动的,办理机构当场登陆山东省WIS系统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进行核实;属于跨省流动的,办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者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育龄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核实其婚育情况,于户籍地反馈信息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据了解,对于骗取、伪造婚育证明的,当事人取得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将自动失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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