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2月26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刘阳河) 滕州男子周某用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透支消费,共刷去卡内现金6万余元。周某以各种借口推迟还款日期达223天,涉嫌信用卡诈骗,于12月22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周某交代,2008年6月他成立了山东某塑制品有限公司,为方便公司的业务往来,他先后于2009年9月和2010年3月在银行办理透支额度为2万元和5万元的透支卡,这两张透支卡主要用于汽车加油和公司购买日常用品等小额消费。 从2012年3月开始,周某的公司一再亏损,外欠借款100余万元,公司没有了流动资金。为维持公司运转,2012年3月6日,周某用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从自己公司的POS机上套取了1.9万元透支款,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及公司日常消费,1.9万元的透支款只能缓解一时之急。随后他又用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透支购买了价值4.9万元的原材料。 信用卡的还款期限到期后,银行多次向周某催还透支款,周某由于公司一直不能正常运营,便以“过两天就还”、“贷款下来就还”为由推脱银行的催要透支款,逾期达223天。8月份周某收到银行邮寄来的催收透支款信函后,仍不归还透支款,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并于12月22日将周某抓获。 民警表示,周某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连最低还款额都没偿还,并且经银行多次催缴拒不归还,是恶意透支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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