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提出,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的材料。 实行一次性告知: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超出受理范围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特事特办: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所有计划生育证件或证明,均可由村级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村级计生工作人员有责任为辖区内的常住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证明、证件。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 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群众办理证件等问题双方户籍地意见不一致、推诿扯皮的,要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电话沟通,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裁决执行,裁决后拒不办理的加大扣分分值。 免费服务:对于各种证件免费办理,在办证的同时,要明确告知持证人所办理证件的用途以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办证时严禁搭车收费、刻意刁难、吃拿卡要。 限时办结:对于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二孩《生育证》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准生证时,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本报记者 李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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