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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了前面的车,驾驶员跑了 |
| 弃车而逃也算肇事逃逸,肇事者被判得不轻 | |
- 2013年0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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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建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 一起车辆追尾事故,造成4车连撞。事故发生后,处于极度紧张状态的肇事驾驶员,“连滚带爬”逃离了现场。据了解,弃车而逃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驾驶员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2年12月5日晚9时许,在港城西大街与通世南路交叉路口,由于夜晚路面比较滑,一辆悬挂鲁B牌照的黑色雪弗兰轿车与其他的三辆轿车挤在一块。经了解,原来是黑色雪弗兰轿车在撞击了第一辆长城轿车后,又连着撞击了前面两辆轿车,造成了现场4辆轿车纠集在一起的局面。 可是,雪弗兰轿车的驾驶员到哪去了呢?其中一辆被撞车的驾驶员告诉交警,他看到雪弗兰轿车的司机一路连滚带爬地沿着港城西大街向东跑了,路上还摔了几个跟头。 当晚,交警依据肇事车辆号牌等信息查找肇事司机,但是始终也没有联系上车主或司机,直到第二天交警才找到了肇事司机。 据蒋某交代,当晚由于车速较快,行驶至路口发现道路结冰,一时心慌操控车辆不当,直接将前方一辆长城轿车撞了出去。看到自己闯了祸,蒋某就抱着“跑吧,别挨揍”的心理,沿着港城西大街一路狂奔,由于慌不择路,在奔跑过程中连着摔了几个跟头,脸上也被划破了。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蒋某事发后弃车逃离了现场,属于事故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蒋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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