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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来温暖失独家庭
  •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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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宗家 本报记者 吴凡 摄
  失独家庭,要承受的不仅是“老无所养”,还有失去子女的心灵之痛。这是一个个体问题,更是一个群体问题。尤其是当养老成为越来越迫近的现实问题时,慰藉失独者失落的心灵、解决他们的现实困境以及长远的生活、情感需要,就显得尤为迫切。探索建立一个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关于建立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保障机制的建议”,直指当前热点话题——给失独父母以赡养和抚慰。在今年政协委员们的提案中,记者发现,有近十位政协委员提及失独家庭问题。他们把对这个群体的关注,推向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轨道上来。

政协委员白宗家: 经济、生活、精神 “三管齐下”
  政协委员白宗家说,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但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每月每人给予一至两百元补贴,但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
  为此,白宗家建议:在经济上,根据不可以再生育和可以再生育分别提高风险补偿标准,给予全方位的再生育政策;对失独家庭安排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费用,按月发放;对退休的失独家庭按每人每月退休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养老,不低于潍坊最低工资标准的50%。财政投入或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设立失独家庭救助保障基金,积极吸纳社会公益资金,为失独家庭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老年护理补贴。
  生活上,调整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和养老制度,失独家庭患者在医疗救助方面有比一般患者优越的制度性保障,为失独家庭单独建立养老院,或者失独家庭进入社会性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予以一定标准的财政补贴。要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让非营利组织关注失独家庭,以强大的社会力量帮助失独家庭完善社会化养老。
  精神上,发动社会组织做一些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扶助工作,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失独者走出阴影。利用潍坊市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治疗资源,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失独家庭人员进行结对心理干扰治疗和日常关护疏导。
     本报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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