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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零门槛升级公司 |
| 无需注销,原名称和许可证等均可保留 | |
-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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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曹思扬)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的各项细则,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注销就能升级成公司。 6日上午,在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青岛繁昌电力设备厂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孙长升拿到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企业成为青岛首家从个人独资直接转型升级为公司制的企业。孙长升称,该厂是1995年6月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年均产值为2000万元左右,已达到中型企业的标准。但去银行贷款时,由于不是公司制企业,无法贷款,工厂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按照以往变更公司的做法,得先将工厂注销,然后重新注册公司,工厂一旦注销,一些电力设备生产证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很难再办下来。现在只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拿着工商开具的变更登记证明,可以直接去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变更登记,节省了很多时间和成本。 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日,市工商局出台的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的各项细则中注明,办理转型升级后,原个体工商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许可证、资质证等仍在有效期内,可承继使用,而且资金方面不受出资金额限制,经营住所无需重复提交住所权属证明文件,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转型升级成本。 据了解,申请转型升级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首先应是登记在案并正常经营,其次是转型升级企业的投资者或者投资者之一的。申请人首先向企业登记部门申请转型,经核准后,到辖区工商所注销登记,再去企业登记部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即可,2—3个工作日便能办完,不收取任何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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