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周文鹏 韩鹏华) 近日,记者从平阴法院获悉,该院自2010年在济南全市法院首推缓刑听证制度以来,审结的78件刑事案件近百名当事人无一人再犯罪,缓刑听证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没引入缓刑听证的时候,办案法官仅凭着案卷材料认定被告人会不会再犯罪,很难做到公正、规范、全面,难以彻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平阴法院院长李忠林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10月,平阴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率先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以来,通过该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件,无一件上诉、抗诉、重审案件发生,无一件上访案件发生,涉案的近百名被告无一人再次犯罪,两名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还顺利考上了大学。目前对刑事案件犯罪被告人拟适用缓刑的,缓刑听证已成为必经程序。2012年1—11月份,平阴法院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9%,缓刑听证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更是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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