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赵树行 张凯) 9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文明向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说,2012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39439件,其中中院2758件,实现了司法主业和自身建设的科学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审理的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为“黄三角”高效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落户滨州创造了有利条件。审理的全市首例BOT协议纠纷案和EPC合同纠纷案,有力推动了相关重点项目的顺利进展。妥善审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博兴县委书记初建波职务犯罪案、被网络热议为“谈话死”的柴会超过失致人死亡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审理了邹平县45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案,维护了企业利益和生产经营秩序。一年来,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5.9%,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76.8%,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86.5%,执行案件和解率达59.7%。 中院在办理某建筑安装公司诉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中,通过庭前调解,促使被告先行给付原告50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针对“执行难”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清理涉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案件专项活动”和“保稳定、促和谐执行会战活动”,集中清理了一批棘手案件。 继续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力求近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服务。邹平县法院探索建立了调解与速裁相结合的“6+1”便民诉讼模式,博兴县法院坚持安排领导干部在诉讼服务中心担任诉讼引导员,滨城区法院设立了“社区巡回法庭”,均受到群众普遍称赞。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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