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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
| —2013年威海人社工作解读 | |
- 2013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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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招聘会上,上千人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资料片) 记者 王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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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张惠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3.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健全劳动争议预警、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报记者 许君丽
9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3年,威海人社工作将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新增创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分别扩面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8.5%以上;全年力争引进人才1.2万人以上,引进实施65个国外智力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4000人以上。 变“自主择业”为“自主就业” 就业方面,2013年,威海市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机制,突出劳动者由“自主择业”向“自主就业”的转变,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预期目标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威海市将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抓好就业信息实名制管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举办2013年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健全就业登记、见习培训、推荐双选、基层就业等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50%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加快推动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各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争取至少建成1处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深入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对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全额贴息的扶持政策,推动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开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率98.5%以上
社会保障方面,2013年,威海预期目标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分别扩面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8.5%以上。下一步,威海市将把社会保障范围由“广覆盖”向“全覆盖”推进,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威海将不断健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3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大病报销比例达70%;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的12个病种,报销比例由45%提高至60%;完善部分大病“零负担”机制,积极实施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定额结算,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群体因病致贫的问题。
引进各类人才1.2万人以上
人才引进。2013年,威海预期目标为全年力争引进各类人才1.2万人以上,引进实施65个国外智力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4000人以上。 下一步,威海市将进一步推进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实施海内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进一步加强与海外组织、省内外知名院校的联系合作,与北美洲中国交流中心合作举办“2013中国·威海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项目洽谈会”,邀请100名以上的海外博士来威考察和对接洽谈,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来威创新创业;组织举办第四届校企合作恳谈会,完善校企业合作引进各类人才工作机制,争取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2万名以上,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3名以上;加快高端紧缺专业外国专家团队引进,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65个。 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公务员培训8万人次,积极开展“金蓝领”培训、企业技能评价和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4000人以上。实施高层次人才专家培养选拔工程,积极做好国家海外人才“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省“万人计划”、省市突贡专家、技师、高级技师等各类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
2013年,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威海人社局将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及时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全面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力争覆盖率达到90%。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扩大基层调解组织覆盖范围,实现各基层调解点向企业—镇街—县区—市四级“线型”调解体系转型,完善仲裁程序和裁决方式,规范裁判标准和尺度,积极构建预防功能健全、调解方式有效、仲裁公正权威、队伍充实专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继续完善覆盖所有县区、街道(镇)和城乡社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着力推进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各项业务尽快下沉到城乡基层,切实将能够在基层平台办理的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等服务规范有序地送到城乡百姓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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