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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民工按月领钱
  • 2013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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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枣庄市委负责人
  两会期间民盟枣庄市委的负责人提出提案,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据介绍,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枣庄各区(市)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有时成为群体性上访的主要诉求,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由于建筑行业大量使用农民工,所以这个行业中拖欠工资的现象比较突出。
  “应该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如果执行了这一规定,则可以大大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对于一些工期不足一个月或流动性较大的工种,则应该提倡‘按周支付’,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工资即是侵权,违法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同时,应该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缴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人社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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