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 李强 据调查,青年农民工在休闲娱乐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整体生活质量,影响了他们自身素质的提高;极少数青年农民工由于长期不能参加健康、正面的休闲活动,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产生扭曲,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据调查,总体上青年农民工可用于休闲活动的时间仍然比较匮乏,大多数青年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大概在10-12个小时,由此可见,对大多数青年农民工(每天正常上班的)来说,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娱乐活动只能是一种奢望。另外,青年农民工业余活动还是比较多样的,看电视、听音乐、聚会、运动锻炼、读书看报等均有所涉猎,不过大多数青年农民工的业余活动主要是睡觉和看电视,比例均超过了60%,其他休闲活动的比例都在40%以下。 ●委员分析 1、休闲娱乐环境较差。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无论是住工厂宿舍,还是在外租房居住,周边大都缺乏公益性的休闲设施和场所。虽然有些企业专门修建了供工人使用的篮球场、台球室、乒乓球室、KTV、图书室(馆),但能为青年农民工提供休闲场所的企业还是少数。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只是象征性地提供一些休闲设施和场所。居住在社区的青年农民工,多数社区相对破旧,生活设施比较老化,社区内往往缺少公益性休闲娱乐设施和场所,大量存在低层次的消费性休闲娱乐设施,甚至充斥着某些不健康的场所。 2、精神文化活动偏少。据走访调查,将近一半的青年农民工几乎没有阅读活动或者阅读次数非常少,精神文化活动严重缺失。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或参加培训的比例更低,去图书馆、文化馆等的微乎其微。多数青年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主要集中在打扑克、上网等方面,主动的、学习型的活动很少。 3、集中性活动偏少。近年来,随着关爱农民工群体活动的增多,社会各个层面在青年农民工中积极开展集中性活动,在青年农民工中产生了良好影响。但总体上看这些活动的覆盖面有待扩大,青年农民工参与比例相对较低。除此之外,由于青年农民工日常工作的枯燥,容易让他们产生孤独和无助感,个别人甚至产生心理障碍。 ●委员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为青年农民工参与休闲提供必要支持和保证。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要进一步承担起社会责任,把丰富青年农民工的休闲生活作为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服务社会的措施,增加投入,兴建或完善相应设施和场所,改善青年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为青年农民工参与休闲营造优良环境。青年农民工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要完善相应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和场所,让青年农民工在社区有地方可去、有东西可玩、有事情可做,而不要让他们成为社区“闲散农民工”或者某些不良场所的常客。 三是加强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知识培训。在青年农民工聚居地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办“青年农民工夜校”等机构,组织各界志愿者为青年农民工提供法律、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培训和服务,努力提高青年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为青年农民工参与休闲创造机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组织适合青年农民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青年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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