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协委员王荣光——
公共场所控烟应引入处罚机制
  •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记者 刘洁 报道

  本报1月10日讯 威海两会上,来自医药卫生界的政协委员王荣光建议,进一步加强威海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
  王荣光表示,目前威海的部分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控烟工作还相对滞后,达不到国家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他建议参照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制定相关条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业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工作;室外公共场所由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依据相关条例,对吸烟者规劝或根据情节予以经济处罚,可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给予20元罚款。
  王荣光建议,所有公共场所应设室外吸烟区及吸烟区标志;卫生疾控机构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