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张萍) 1月13日,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日照市开展了第三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26所学校被评为第三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据了解,评估组通过察看校园用语用字环境、查阅语言文字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随堂听课、对师生进行朗读和规范书写现场测试等方式,对各申报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评估,北京路中学等26所学校被评为第三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在创建活动中,各示范校把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与文明单位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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