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自开办以来,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 《记者帮办》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1866053333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问:夫妻买房时共同出资但是只办理了一个人的房产证,签订合同时还没有登记,所以房产证只办理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是在登记之后,请问,如何增加一个共有人,需要带什么证件?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持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办理增加共有权证,像你这种情况,购买房屋在前,登记结婚在后,只能办理产权赠与。 2、问:你好,我有一套房产,现在房产证上是妹妹的名字,想改成弟弟的名,请问怎么改? 答:两种途径可以办理。一、赠与,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手续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二、买卖。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到交易中心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本期帮办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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