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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绿闪将统一为3秒 |
| 市交警支队下文规范信号灯,近期进行整改 | |
- 2013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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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袁圣凯 □记者 孔雨童 于飞 报道 qlwbkyt@vip.163.com
本报1月16日讯 3日本报曾报道港城不少路口绿灯闪烁时间不统一,给司机带来混乱及安全问题。16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交警支队最新下发的《关于规范市区交通信号灯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市区交通信号灯进行排查整改,绿灯闪烁时间统一设置为3秒,黄灯时间也统一为3秒。 市交警支队科技科副科长王程介绍,由于此前“国标”对于绿灯闪烁时间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烟台一些路口绿闪时间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有3秒的,也有1秒的。”王程说。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司机反映,一下3秒一下1秒地过路口,时间不一,很可能引起追尾等事故的高发。 王程说,针对这一问题,近日市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区交通信号灯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交警支队直属管理的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内交通信号灯绿闪时间统一设置为3秒;根据相关法规中关于黄灯时间设置的标准,交通信号灯黄灯时间统一设置为3秒。 此外,对交通信号灯转换顺序做出要求,交通信号灯转换顺序应如下: 1、机动车信号灯:红-绿-绿闪-黄-红; 2、非机动车信号灯:红-绿-绿闪-黄-红; 3、行人过街信号:红-绿-绿闪-红。 通知要求,交通信号灯转换坚决不能出现“红-黄-绿-绿闪-黄-红”的转换顺序。 市交警支队表示,将安排专人对各辖区信号灯情况进行排查,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进行整改,并接受市民监督。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烟台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烟台开发区也下文将绿闪和黄灯时间统一为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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