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本报1月21日以《女职工怀孕要获单位审批?》为题,报道了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下发的一份《关于女职工生育相关事宜的通知》后引起院内员工热议的事情,引起读者关注。据了解,考虑到这份通知措词欠妥当,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在22日将这份通知撤销。 滨城区区直机关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下发这份通知的初衷并不是要限制女职工生育,而是因为单位女职工比较多,想统筹安排工作,避免被动。可能在措辞上有些不恰当引起了误会,而且医院也不会因为女员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已经向员工们都解释清楚了,而且这份通知也已经在今天撤销了,希望员工们可以放心工作。” 对于医院对此事的处理,该院一名员工告诉记者:“现在已经撤销了通知,可能当时确实有误会吧,现在放心了。我们也理解医院的难处,肯定会好好工作,处理好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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