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4日讯(通讯员 修娟 记者 赵树行) 2012年12月17日20时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白鹭湖附近时,发现一油井旁边有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二人发现民警撒腿就跑,一人被民警当场抓获。另一名男子在众人的追赶下,无路可逃,情急之下不顾天气寒冷跳入白鹭湖中,最终被民警抓获。2013年1月23日,姜某一、姜某二因涉嫌盗窃罪被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姜某一、姜某二都是滨州沾化人,2004年姜某一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6年姜某二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出狱后,姜某一以开出租车为生,姜某二以打零工为生。2012年12月份,姜某一听说在油井的压力表旁边能偷油,又蠢蠢欲动,四处寻找目标,最终瞄准了白鹭湖附近一油井。随后姜某一纠集姜某二共同盗油,每次给其300元钱。12月初,二人携带工具驾驶电动三轮车窜至该油井,将油井压力表卸下,将管子接在压力表处,放油至编织袋中。后二人将所盗原油拉至姜某一租住处,攒到一定数量后销赃。12月份以来,二人采用此方式多次盗油,直至被抓获归案。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