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慈善总会慈善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捐款冠名的门槛降低了,注资10万元即可成立专款专用的企业基金。 慈善基金可由一个单位单独设立,也可由多方联合设立;可以设为专门用于某个救助项目的基金,也可设为多项用途的基金;可一次性注入,也可分期多次注入。企业基金设立后,也将按照捐赠方的意愿设立项目、策划救(援)助活动。 企业与慈善总会就捐款规模、使用意向、管理办法等签订《慈善公益基金协议书》后完成注资即可成立企业冠名基金。在后续使用资金过程中,企业在使用前应填写《慈善公益基金使用登记表》,写明用款理由、对象、金额、时间,与总会协商审核后即可实施。 本报记者 孙淑玉 蒋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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