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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靠谱不? |
| 律师称,人不能作为租赁对象,所以双方不属于租赁关系 | |
- 2013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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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李超) 年底,广大大龄单身青年又要面临被家长“催婚”的窘境,一些网店顺时推出了“出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业务,价格从百元到几百元不等,内容包括陪逛街、陪看电影、拥抱、亲吻等。对此,律师认为,人不能作为租赁对象,所以双方不属于租赁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可代替上门见父母,陪参加同事同学聚餐、陪聊天等”,“叫起9元/天(雇主报销话费)包月200元/月,陪逛街40元/小时,陪聊天10元/小时,陪吃饭50元/小时(雇主请客制),陪看电影50元/小时(鬼片双倍),另外免费帮您拎东西,免费陪您父母拉家常”。记者在一网店看到,店主详细列出了自己能提供的服务以及价格,他还对自己进行了详细介绍。 记者联系到店主后得知,这个网名为“chencaixia12...”的80后年轻人是一名app销售兼职网店店主,他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把自己出租出去是因为他也是一名单身,过年不想回家,出租给别人当“男友”他感觉很有趣,可以赚点钱还可以去不同的地方,增长见识。“目前咨询的人还挺多,不过达成意向的还没有,双方定好了时间地点后,买家需要付一部分定金,主要是不想让对方放了鸽子。” 另一女店主“ningyiliya”也打算把自己出租出去,她还提供拉手、拥抱、亲吻服务,拉手10元/次、100元/包天,拥抱20元/次、200元/包天,接吻500元/次、3000元/包天。 据了解,该店主是个90后女生,她说出租女友这件事挺新鲜,所以想尝试一下,为了确保安全,只限她所在的城市内,如果真有人想租她,她会请朋友帮她把关,确保对方无不良企图后才进行租赁。 记者在一网购网站上输入“出租女友”,搜索出了近千条信息,但是实际成交的寥寥无几,记者随机采访市民,市民普遍表示不赞同这种行为,认为这是在欺骗家长。“这种行为不提倡,家长只是想让儿女早点成家,但是儿女也不能瞒着家长弄个假的回来啊。”一市民告诉记者。 对此,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租赁对象一般为动产或不动产,人不能作为租赁对象,所以双方不属于租赁关系,更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属于一种劳务关系,一方付出劳动,另一方就应该付出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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