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张厚良) 本报28日C03版刊登了《一场“无名火”烧了四家店》一事,在枣庄振兴北路香港街一家专门销售氢气球的商铺,由于氢气球爆炸引发火灾。为了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29日,滕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专门进行了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巡查时发现,在伦达年货大集区域和学院路妇保院附近,都发现了卖氢气球的小贩,考虑到当事人生活困难且为初次兜售,执法队员就对其进行教育劝导,责令他将这些气球放气,并写下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据介绍,氢气球虽然好看,但极易发生爆炸,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公众活动场所严禁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儿童玩的气球里应该充惰性气体,如氦气,这种气体稳定,不会发生危险,但是因氦气球成本高,利润低,商贩基本不愿意做这种氦气球。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家长不要为孩子们购买氢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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