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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地区学前教育应免费
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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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工作人员正在整理、回复议案。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记者 郭静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被褥、服装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
  “虐童案”和“入园难”成为社会之痛。30日,青岛代表团毛小园等17人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草案)》)的议案定为大会议案。议案中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代表们提出的《条例(草案)》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幼儿园组织活动应当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幼儿园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并为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代表们提出,每一万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至少设置一所幼儿园。另外幼儿园保育教育规模一般不超过十二个班。
  《条例(草案)》中提到,幼儿教师、保安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幼儿园平均每班应当配备二名以上幼儿教师、一名以上保育员。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权利。与幼儿园建立劳动关系的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事业性质幼儿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被褥、服装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为名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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