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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
节前严打过期食品“回流”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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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30日讯(记者 李岩侠) 从省工商局获悉,为防止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春节旺季销售过期食品,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安全,省工商局在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两项措施,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或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回流市场的违法行为。
  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令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十项自律制度,尤其是食品退市制度。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加强进货查验和对销售、库存食品生产日期的检查,在进货查验或日常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过期食品,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严把食品退市关,严防不法经营者篡改生产日期,二次回流市场。同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供货来源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对过期食品或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回流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李培杰表示,希望市民主动监督举报,对于涉及销售过期食品和非法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案件线索,将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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