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对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作出了保护规定,驾驶人如不避让将被扣3分。保障特种车辆通行,人们没有异议。可是,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滥用警报器、警示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特种车辆该如何管?如何才能既保障车辆通行又防止权力滥用? @水绕泉城2012: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是必须的,这项措施很好,可有效遏制节假日高速路汽车占用专用通道的顽疾。同时对特种车辆管理单位要严加管理,对实行滥用特种车辆一票否决,交警也可适当检查,鼓励群众有奖举报。 @济南jpw:首先特种车辆要专用,没有业务不能上路,这一点必须做到,否则就不可避免特种车辆被挪作他用;其二,因避让特种车辆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应免予处罚,鼓励广大驾驶员避让特种车辆;其三,加大对特种车辆被滥用及特种车辆践踏交通法规的处罚力度,取信于民,人民才能心悦诚服地自觉避让特种车辆。 @培清妈妈:首先对人、对车都要有一套完善的约束机制,保证救护车是“救护”用。在这个前提下,避让是大家容易接受的,谁家还没个急事啊?新交规的这项规定应该支持。 @一笑庄主:勿让特种车变特权车。 @帅狗点点:好办得很。将责任列入刑法。因为这是滥用社会资源。 @福萍相依:我倒觉得不妨从救护车的“使用权”方面采取严管措施。毕竟救护车不同于其他公车,是关系到人生死性命的。对救护车的”出行“应给予时时监督和人为控制,让“救护”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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