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3日讯(记者 孙婷婷) 2月3日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三,又称为“小年”。心急的市民,已经开始燃放烟花爆竹,噼里啪啦的声音,也让年味儿越来越浓。据了解,自2月3日,德城区允许获得《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商贩销售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截止至2月24日(农历元宵节)。 3日上午,在青年路上的一家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铺内,偶尔看到有冒雪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市民杨军告诉记者,2月3日正值“小年”,他准备购买一些烟花爆竹在“小年夜”燃放。记者调查发现,受降雪影响,市区鞭炮销售点开卖首日普遍遇冷。摊主担心下雪淋湿货品,很少有摆放路边叫卖的,而因路况不好,买鞭炮的顾客也不多。 据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郭学博介绍,目前德州市共有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9家批发企业和500余家常年零售店,以及1300余家临时销售网点。从2月3日至2月24日,获得《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商贩,可以在该日期内销售烟花爆竹。商贩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要前往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货,那些未获得《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商贩私自贩卖和储藏大批量烟花爆竹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2月5日开始,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城区销售烟花爆竹的商贩进行检查。 一家企业上黑榜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王乐伟) 日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去年第4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一家企业上了黑榜。 德州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此次抽查,德州瑞丰花炮厂2012年7月26日生产的42mm×180mm的烟花爆竹,因部件检查(筒体)和药种药量不合格成为唯一上黑榜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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