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4日讯(记者 乔显佳)本报4日C3版报道了济南环山路23层的鸿苑大厦因为电梯十年未大修,处于严重“带病”运行一事。记者随后再次采访大厦物业,得知部分业主已经达成意向,愿意掏钱为电梯“看病”。 本报报道引起各方对高楼电梯安全的高度关注,很多业主表达了携起手来,尽快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强烈意愿。但因为春节在即部分业主已经放假回家,而电梯维修方也将放假,电梯维修只好在春节后进行。 负责大厦物业的济南朝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济青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就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1月30日他们召开业主大会,请大家畅所欲言,共有20余家业主单位参加,经过一番争吵、辩论、协商,终于部分达成协议,按照物权面积分担维修电梯的费用。在该楼办公的舜翔律师、嘉华旅游、升辉广告等几家实力企业,表现出较高姿态,愿意承担维修电梯费的“大头”。目前,维修所需的104910元中,4成已经落实。张济青表示,年后将“收集一部分资金维修一部分”,首当其冲是将事关安全的电梯钢丝绳换了。剩余维修资金将继续与众业主协商。 就报道中提到的用水一事,张济青说,鸿苑大厦原开发商目前已交了供水“管理费”,可保大厦在今年上半年供水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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