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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划未备案须暂停撤并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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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消息 26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巡视员杜柯伟透露,今后学校规划未备案须暂停撤并。
据了解,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有效遏制了一些地方盲目撤并学校的行为。今后,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2015年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报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备案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下一步将探索建立约谈制度,将约谈辍学增多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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