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大鹏
在与芝罘区检察院一名常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交流中得知,不少未成年人犯罪与在网吧玩游戏有直接关系。(本报2月27日B04版报道) 网瘾一词,大家都不陌生。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喜欢聚集到网吧玩游戏,而大量的网游都存在组团形式,这增加了人与人认识的机会,未成年人在与游戏中的朋友交流时,便有可能因为地域的关系见面继而结识,但这些人的具体身份和背景往往不得而知,未成年人更在意的是游戏的通关程度。 等大家一熟,便可相约到同一网吧玩。那么玩游戏的费用从何而来呢?检察官称,往往是一个人挑头说想些办法弄钱,而弄钱的途径就与盗窃、抢劫等挂钩。 在26日的芝罘区检察院一场训诫仪式上,两名犯罪的未成年人就有一个固定的小团体,平时爱聚在网吧一块打游戏,有时一块走在大街上吹吹牛,直到两人落网。意识到这样下去可能会对学业、工作、入伍等造成影响后,这个小团体才随着孩子的认识而瓦解。 所以,现场的一位心理学老师专门叮嘱孩子们的父亲,一定要掌握孩子的行踪,对孩子交往的朋友有所了解。 26日的两名未成年人比较幸运,这得益于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像检察官所说,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才是根本。 然而有人疑惑是不是未成年人犯了罪就会没事,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不起诉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并且都有多年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经验,什么样的人该判,什么样的人可以以训诫代替,不是哪个个体说了算,而是办案人员依照法律、道德及未成年人表现等做出的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