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高德刚 杨武贤) 2月26日,两年一度的全国法院“双优”暨办案标兵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全国有85个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临邑法院名列其中。 据了解,在此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法院中,山东省法院系统仅有四个法院获此殊荣,临邑县人民法院位列其中,系全市唯一,并成为德州市两级法院系统建院以来立功获奖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临邑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20余项指导性文件,执行案件实际标的到位率达88.2%,所审结的刑事案件连续5年无一件被发还、无一件超审限、无一当事人上访、申诉和投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连续7年保持100%,其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推广;在全国法院首创的车载式巡回审判法庭进社区、到村头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均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成效;在全市法院首开院长示范庭之先河,2012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同比上升6.44、3.17和19.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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