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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传奇之毛公鼎轶事
  • 2013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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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易主(三)

  (接上篇)陈介祺于光绪十年(1884年)病逝,所藏古文物分给三个儿子,其中,次子陈厚滋分得毛公鼎诸器。
  陈介祺生前从京城回归故里后,曾为其子孙立下三条规矩,一不许做官,二不许经商,三不许念佛信教,希望后辈能安分守己做学问。但是,陈厚滋的次子陈孝笙在主掌家业后,不顾陈介祺生前的规诫,先后开办了一个钱庄,一个药铺,想以经商振兴家业。而毛公鼎落到陈家以后,就始终有一个人惦记着,这个人就是时任两江总督的端方。此人嗜收藏,一直想把此鼎据为己有。据说,当年陈介祺在北京时,有一天正与几个金石同好聊天,切磋收藏之事,端方路过,贸然插言,遭陈氏呵斥,并讽其无知妄言。端方当时羞赧而退,归而发奋,后来也成为一代金石学大家。因此,端方对毛公鼎有着很复杂的感情,也觊觎已久,正在欲拥有而不得之际,恰好有潍县人陈子久当年在京任左都御史,与端方过从甚密,他的儿子陈芙珩又与陈孝笙来往密切,关系融洽,于是陈子久嘱其子芙珩出面与孝笙交涉转让毛公鼎之事,劝说孝笙把毛公鼎卖给端方,并许价白银一万两。
  陈孝笙虽然违背祖训经商,但深知毛公鼎为传家之宝,更有家人时时劝诫,因此不为万两白银所动。陈芙珩无法,只好由其父转告端方。端方探知孝笙生性爱财,只是碍于家人的劝阻及祖训才没有答应,就让陈芙珩告诉陈孝笙,如果答应卖鼎,除可再多付一万两白银之外,还可让陈孝笙任一年湖北省银元局的职务。许以官、利相诱后,陈孝笙心有所动,要端方拟一纸文书作为凭证。于是,在宣统二年(1910年),陈孝笙不顾家人苦苦劝阻,硬是将毛公鼎以2万两白银的价格转给了端方。但是,此后久久不见委任书到手,陈孝笙急忙持端方所留凭证申辩时,才得知那凭证上的印签不过是一枚废章而已,凭证一下变为废纸。陈孝笙大惊失色,匆忙找到陈子久父子质问因由。陈子久父子却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说在这昏暗年月,你不过一介平民,他乃朝廷命官,能奈他何?陈孝笙得知被骗后,悔恨交加,遂即一病不起。
  之后,陈介祺的女婿、金石学家吴式芬的次子吴重熹得到这个不幸消息,提笔作诗一首:
  病史当年卧海滨,十钟万印尚纷陈。
  楚人轻问周家鼎,尤物从来不福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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