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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脸肿,疑是化妆品过敏 |
一市民索赔遇难题,产品检测结果决定商家是否担责 | |
- 2013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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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孟女士向记者展示医院相关证明和化妆品发票。
本报记者 王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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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4日讯(记者 王娇) 4日,市民孟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她前不久在新市区一家购物广场购买了价值180元的化妆品,不料在使用后脸部红肿起来并起了疙瘩,经医生诊断,孟女士患了接触性皮炎。 4日上午,记者见到孟女士。已经过敏了3天的孟女士,脸上仍然有大面积红肿,为了防止脸部受风加重病情,孟女士戴着口罩出门。 据介绍,2月23日晚8时许,孟女士在新市区的一家购物广场购买了“清妃”品牌的一款防晒蜜。 “我原来一直用这个牌子的另外一款产品,因为家里的化妆品快用完了,就去专柜买新的。售货员说我原来用的那款缺货,给我推荐这款防晒蜜。”孟女士说,2月23日买回家后,她并没有马上用,而是3月1日开始使用。记者看到,孟女士购买的化妆品瓶为绿色,保质期至2015年12月,并未过期。 使用的当天晚上,孟女士发现脸颊处有点红肿,但当时她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化妆品正在发生作用的正常现象。“第二天一觉醒来,满脸都肿起来了,而且特别痒。” 孟女士立即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诊断为接触性皮炎,我吃了一些药片后症状有所缓解。”记者在日照市中医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上看到“接触性皮炎”以及“休息治疗十天”的字样。 据日照市中医医院医生介绍,接触性皮炎是指皮肤粘膜接触外界某些物质后发生的过敏性反应,其中,尤以化学物质致病为多见,洗手液等也可能引起该反应。 3月4日,孟女士拨打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并找到购物广场的经理,要求赔偿自己医药费和误工费。 日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表示,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检查该产品是否合格。 4日上午,记者联系化妆品专柜的销售人员牛女士,牛女士表示,该产品是清妃的一款主打系列,“清妃就是靠这款产品打开市场的,是一款‘明星产品’,从来没有听说有过敏的顾客。”该名售货员说。 孟女士又找了该购物广场总服务台的一名王姓经理,王经理表示,孟女士的接触性皮炎是否是化妆品造成的,须在对产品进行检测后再做结论,目前只能给孟女士办理退货。“如果是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商家将承担责任。”王经理说。 据悉,目前该家购物广场已经通知对该产品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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