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表示:房子若无初始价格,20%税率难落实 |
唯一住房满5年仍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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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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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306/A11/A11_0320.jpg) | 3月5日,济南市某中介,房产交易双方达成协议的速度明显加快。
本报记者 左庆 实习生 张凯翔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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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3月5日讯(记者 喻雯 见习记者 陈玮) 近两天,差额20%交税引爆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对此,济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表示,个税新政很难落实,很多细则尚待研究。为做好房产调控,济南将加大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房产信息。 针对“国五条”细则的持续影响,5日,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济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指出,听说这两天济南房产交易大厅爆满,房管部门要维持好秩序,防止踩踏。“实际上自己唯一住房使用5年以上,不但不收税而且是免税的”,孙晓刚说,按照“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如果没有房子初始价格,没法按转让差额的20%交税,这很难落实,很多细则还没研究。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刘胜凯说,为了落实“国五条”细则有关要求,济南市房管部门将加大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房产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房产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和房地产中介网上服务系统。 此外,为了规范二手房网上签约与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房管部门还将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率,拓展房屋预告登记业务,扩大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托管范围。 记者了解到,济南已搭建起覆盖全市的房地产管理城域网,统一了全市房屋交易与登记系统平台,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保障了信息敏感时期房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率先实现了部、省、市、区(县)的四级网络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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