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问》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1866053333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问:2012年贷款买的房子,办的商业贷款,现在到新单位,新单位给交公积金。想问下现在还能用公积金来还贷款吗(2008年-2009年的时候交过1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来断开了,现在就职的单位又开始给交了)? 答:烟台市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2009年7月出台的,现在一直在执行当中。 办理程序:申请人需要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以及购房合同、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心填写转贷咨询记录单,中心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确认一下你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如果符合的话,需要由本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然后在原商业贷款还清一个月内,准备齐全公积金贷款材料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是外地人,想在烟台落户,买网点可以落户么?多大面积有要求么? 答:买网点不可以,只有购买住宅满45平方米以上才可以在烟台落户,或者通过就业或婚姻,就业需满三年,办理集体户口;婚姻则需和烟台有独立户籍的人结婚,且对方有房产。 本期帮办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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