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5日讯(记者 孟凡萧) 4日,本报以《暖水袋“爆炸”烫伤婴儿》为题,报道了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暖水袋突然破裂,将冠县吕先生一个半月大的孩子双脚烫伤一事。5日,临沂市质监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等吕先生将申诉书和相关证件、证据提供后就介入调查。 3日下午,记者在医院见到吕先生的孩子,孩子的双脚上绑着厚厚的纱布。“孩子的左脚半个脚底板和脚踝被严重烫伤,脚后跟处最为严重,右脚整个脚底板都被严重烫伤。”吕先生说。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一工作人员表示,吕先生没有发票,在流通环节不好处理。生产厂家在临沂,消费者可以和当地质监局联系。 临沂市质监局12365热线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吕先生没有原始发票,不符合受理条件。鉴于吕先生的情况,领导决定只要吕先生将申诉书和相关证件、证据提供过来,即使没有原始发票,也会受理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