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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贵重物品损坏 未保价终获赔偿 |
|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将寄运货物价格写清楚 | |
-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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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5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郑青 袁敦鹏) 快递服务业迅猛发展,但由于民营快递监管方面的立法还有待健全,出现诸多纠纷。近日,五莲县工商局12315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快递的货物有损,未保价难得赔偿,最终通过调解,获赔损失250元。 据了解,刘先生于1月6日通过五莲中大快捷托运木雕画一套(一大四小),快递费100元,发往浙江东阳。1月11日,刘先生的木雕画到达目的地后,收货方发现到达的木雕画有2片严重破损,轻微破损1片,就未接货,要求赔偿,但因为快递单位为五莲,收货方联系发货方,要求找五莲快递。 当消费者向快递公司索赔时,对方却以货物收寄时运输服务条款已写明“未保价物件发生丢失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物件托寄自费的三倍”为由,只同意赔偿100元。 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破碎木雕画价值600元。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了五莲中大快捷负责人了解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确定木雕画实际价值300元,并达成一致,由快递公司赔偿刘先生25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快递公司;二是填写快递单时,要将寄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名称、价格填写清楚;三是在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选择保价,保价物品丢失可全额赔偿;四是仔细阅读快递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快递公司单方面拟定对消费者不利的格式条款,尽量不要委托这些公司服务,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后追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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