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马松松) 年前邮递的特产,年后还没收到,查询后才发现,货物在快递途中丢失。价值700元钱的特产,快递公司只承诺赔偿100元钱。 春节前,在齐河打工的李先生通过三合快递公司,将齐河当地特产寄往老家,然而家人却迟迟未收到,查问原因,才发现物品在快递途中丢失。 李先生介绍,投递包裹时,快递工作人员承诺5天内就能到货。但一周后家人还没有收到。李先生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查询,被告知春节期间邮寄业务量增多,可能需要延期。可到现在,年都过完了,家人还是没有收到李先生寄的年货,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竟劝李先生自认倒霉或者重新邮寄一份。李先生一气之下就投诉到县消保委。 快递公司表示,由于李先生在投递物品时没有保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最高赔偿李先生邮资费5倍也就是100元。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李先生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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