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讯(特派记者 廖雯颖 王僖 赵文竹 邢振宇) 制度反腐,广东省一直走在全国前面。如今,广东珠海市有望试点出台预防腐败条例,若得人大通过,将成全国首个预防腐败的地方法规。 去年9月,中国首个廉政办公室在珠海横琴新区挂牌,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和审计等部门职能,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 今年珠海再推制度反腐重磅,拟以特区立法形式出台《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据广东媒体报道,条例目前已起草完毕,安排于本月由珠海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是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曾参与该条例起草制定。他向记者透露,这部预防腐败条例是广东省纪委主抓的一个项目,放在珠海搞试点,邀请了国内很多法律专家多次开研讨会参与起草。“这个条例的草案定得非常好,不说空话,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很强。” “对惩治腐败,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侧重事后惩处。”朱列玉认为,应该建立完善预防腐败的机制,做到预防和惩治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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