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套房子,亲兄妹对簿公堂
父亲留下一套46平方米的住房,亲兄妹为争遗产反目
  • 2013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吕娇 时满鑫) 鲁先生与老伴婚后育有三女一子,1996年,鲁先生从单位购买一套46平方米的房屋。因生前未对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做出明确表示,2003年他病逝后,他的儿子与小女儿为争房子数次对簿公堂。
  7日,青岛市中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市民鲁先生2003年去世后,留下一处46平方米的房屋。他的儿子和小女儿为了这套房子对薄公堂。此案一审中,鲁先生的儿子向法院举证称,父亲当年购买此套房屋时,是由他出资,并拿出了一份父亲请邻居代写的遗嘱,因此这套房屋应属于他一人所有。对此,鲁先生的小女儿不予认可。
  由于鲁先生的遗嘱并非本人书写,虽然遗嘱上有鲁先生的签字和手印,但缺乏证人签名,不符合继承法所规定的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因此不能认定为有效遗嘱,故争议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鲁先生育有三女一子,其他两个女儿,一个放弃继承,另一个愿意将自己的继承份额给弟弟。对房屋有争议的只有鲁先生的儿子和小女儿。法院一审判决,鲁先生的小女儿继承33.3%的份额,儿子则继承66.67%的份额。一审宣判后,鲁先生的儿子向中院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中,鲁先生留下的房屋究竟是遗产还是鲁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成了庭审中争辩的焦点。因为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